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向全国进军的命令》是毛泽东主席于1949年4月21日起草并由他和人民解放军总司令(即后来的国防部部长)朱德一起发布的,在国民党反动派拒绝签订国内和平协定以后,人民解放军遵照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的上述命令,向尚未解放的广大地区,举行了空前规模的大进军。
中文名:
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作者:
毛泽东、朱德
时间:
1949年4月21日
目的:
向未解放的广大地区进军

目录

基本信息

各野战军全体指挥员战斗员同志们,南方各游击区人民解放军同志们:

  由中国共产党的代表团和南京国民党政府的代表团经过长时间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已被南京国民党政府所拒绝。南京国民党政府的负责人员之所以拒绝这个国内和平协定,是因为他们仍然服从美国帝国主义和国民党匪首蒋介石的命令,企图阻止中国人民解放事业的推进,阻止用和平方法解决国内问题。经过双方代表团的谈判所拟定的国内和平协定八条二十四款,表示了对于战犯问题的宽大处理,对于国民党军队的官兵和国民党政府的工作人员的宽大处理,对于其他各项问题亦无不是从民族利益和人民利益出发作了适宜的解决。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决心将他们发动的反革命战争打到底。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国民党反动派在今年一月一日所提议的和平谈判,不过是企图阻止人民解放军向前推进,以便反动派获得喘息时间,然后卷土重来,扑灭革命势力。拒绝这个协定,就是表示南京李宗仁政府所谓承认中共八个和平条件⑵以为谈判基础是完全虚伪的。因为,既然承认惩办战争罪犯,用民主原则改编一切国民党反动军队,接收南京政府及其所属各级政府的一切权力以及其他各项基础条件,就没有理由拒绝根据这些基础条件所拟定的而且是极为宽大的各项具体办法。在此种情况下,我们命令你们:

  (一)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中国境内一切敢于抵抗的国民党反动派,解放全国人民,保卫中国领土主权的独立和完整。

  (二)奋勇前进,逮捕一切怙恶不悛的战争罪犯。不管他们逃至何处,均须缉拿归案,依法惩办。特别注意缉拿匪首蒋介石。

  (三)向任何国民党地方政府和地方军事集团宣布国内和平协定的最后修正案。对于凡愿停止战争、用和平方法解决问题者,你们即可照此最后修正案的大意和他们签订地方性的协定。

  (四)在人民解放军包围南京之后,如果南京李宗仁政府尚未逃散,并愿意于国内和平协定上签字,我们愿意再一次给该政府以签字的机会。

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毛泽东

  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 德 

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向全国进军的命令

主要内容

  毛泽东、朱德发布向全国进军的命令,命令人民解放军奋勇前进,坚决、彻底、干净、全部地歼灭敌人。

  “打过长江去,解放全中国”,这是毛泽东主席和朱德总司令在辽沈、淮海、平津战役后亲自签发的命令。

  经过三大战役,国民党军队的主要力量被消灭殆尽,蒋介石却仍然妄想作垂死挣扎。1949年1月21日,蒋介石在全国人民的唾骂声中宣布“引退”,由李宗仁代理总统。但这只是一个骗局,他依然大权在握,国民党政府也根本没有改变其顽固的反动立场。他们玩弄反革命的两手,一方面发表和平声明,散布和谈烟幕,企图以实现和平的名义,保存反动势力,取得喘息时间;另一方面在长江沿岸构筑坚固防线,企图凭借长江天险,“划江而治”,制造新的南北朝的局面,然后伺机卷土重来。

  1949年4月1日至15日,以周恩来为首的中国共产党代表团与以张治中为首的国民党代表团,在北平进行了谈判,拟定了国内和平协定。4月20日,国共双方代表在北平谈判商定的《国内和平协定》遭到国民党政府的拒绝,这样反动派的面目彻底暴露,他们叫喊“和谈”只不过是个骗局。

  1949年4月21日,英勇的中国人民解放军百万雄师,在西起江西湖口、东至江苏江阴的长达千里的战线上,强渡长江天险,打响了著名的渡江战役。我军乘坐的无数大小船只,在强大炮火的掩护下从各个港口涌出,向对岸飞驰而去。在猛烈炮火的轰鸣声中,国民党反动军队的阵地成了一片火海,他们完全丧失了抵抗能力。蒋介石苦心经营的所谓“立体防线”,在我军强大的攻势面前土崩瓦解。火光映红了江面,映红了征帆,一支支突击队在火光中奋勇前进,不到24小时,30万人民解放军胜利突破敌人防线,占领了江南广大地区。

  1949年4月23日,我军百万雄师全部渡过长江,向南京等地发起了猛烈进攻,并于这天深夜,攻占了国民党政府的所在地南京。

  南京简称为宁,古时又称金陵、秣陵、建业、建康是我国的六朝古都。三国时吴、东晋,南朝的宋、齐、梁、陈,五代时南唐,明初、太平天国,均建都于此。1927年以后南京成为国民党的统治中心。南京的解放宣告了国民党反动统治的灭亡,预示着人民当家作主的新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即将诞生。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