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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防灾减灾日
- 中文名:
- 全国防灾减灾日
- 外文名:
- National disaster prevention and mitigation day
- 设立机构:
- 国务院
- 日 期:
- 每年5月12
- 设定时间:
- 2009年
目录
节日由来
2008年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里氏8.0级特大地震,也就是汶川大地震。这场新中国成立以来破坏性最强的大地震仅四川全省就有68712人遇难、17912人失踪。这场大地震给全国人民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和难以愈合的心灵创伤,堪称国家和民族史上的重大灾难。 灾害发生后,全国人民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领导下众志成城、抗震救灾,表现出了前所未有的团结与坚强。2008年6月,山西省太原市有政协委员提议,为表达对灾害遇难者的追思,增强全民忧患意识,提高防灾减灾能力,有必要设立“防灾减灾日”或“中国赈灾日”,借此表达对地震遇难者的纪念,弘扬团结抗灾的精神。
设立意义
中国是世界上自然灾害最为严重的国家之一,灾害种类多、分布地域广、发生频率高、造成损失重。在全球气候变化和中国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中国自然灾害损失不断增加,重大自然灾害乃至巨灾时有发生,中国面临的自然灾害形势严峻复杂,灾害风险进一步加剧。
在 这种背景下,设立“防灾减灾日”,既体现了国家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重视,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通过设立 “防灾减灾日”,定期举办全国性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唤起社会各界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高度关注,增强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普及推广全民防灾 减灾知识和避灾自救技能,提高各级综合减灾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自然灾害的损失。
设立目的
1989年,联合国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将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三确定为“国际减灾日”,旨在唤起国际社会对防灾减灾工作的重视,敦促各国政府把减轻自然灾害列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
在设立“国际减灾日”的同时,世界上许多国家也都设立本国的防灾减灾主题日,有针对性地推进本国的防灾减灾宣传教育工作。如日本将每年的9月1日定为“防灾日”,8月30日到9月5日定为“防灾周”;韩国政府自1994年起将每年的5月25日定为“防灾日”;印度洋海啸以后,泰国和马来西亚将每年的12月26日确定为“国家防灾日”;2005年10月8日,巴基斯坦发生7.6级地震后,巴基斯坦政府将每年10月8日定为“地震纪念日”等。
2008年5月12日,中国四川汶川发生8.0级 特大地震,损失影响之大,举世震惊。设立中国的“防灾减灾日”,一方面是顺应社会各界对中国防灾减灾关注的诉求,另一方面也是提醒国民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更加重视防灾减灾,努力减少灾害损失。国家设立“防灾减灾日”,将使中国的防灾减灾工作更有针对性,更加有效地开展防灾减灾工作。
演变过程
1990年,中国第一次宣布灾区可以对外开放。中国在减灾领域与联合国有关机构建立紧密型合作伙伴关系,积极参与联合国框架下的减灾合作。
2005年初,中国国际减灾委员会更名为国家减灾委员会,负责制定国家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协调开展重大减灾活动,综合协调重大自然灾害应急及抗灾救灾等工作。
2005年9月,中国政府主办第一届亚洲部长级减灾大会;2008年12月,举办加强亚洲国家应对巨灾能力建设研讨会。
2007年8月,《国家综合减灾“十一五”规划》等文件明确提出了中国“十一五”期间及中长期国家综合减灾战略目标。
2009年3月2日起,国家减灾委、民政部发布消息,经国务院批准,自2009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全国“防灾减灾日”。
2009年5月11日,中国政府发布首个关于防灾减灾工作的白皮书《中国的减灾行动》。
突发事件应对法、防震减灾法、防洪法、防沙治沙法、水污染防治法等30多部法律、法规,形成了全方位、多层级、宽领域的防灾减灾法律体系。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等,对灾害应对、抢险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事项做了规范;《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条例》为汶川灾区灾后恢复重建提供法制保障。
活动方案
为认真做好全国第一个“防灾减灾日”和该校防汛救灾活动,有效增强全体师生防灾意识,不断提升应急能力,确保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县委县府及县教委的部署和要求,结合该校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按照“校长负责、突出重点、快速反应、主动配合、有效防范”的原则,坚持宣传与演练并举、预防与处置并重、常态与非常态结合,强化宣传教育、预防控制、预案管理、应急处置、救援保障建设,完善网络、健全机制、强化基础、提升能力,形成政府主导、学校协调、军地结合、社会参与的应急管理工作格局。
(二)工作目标。预防控制能力、预案管理能力、应急处置能力、应急保障能力有效增强,全体师生应急知识和自救能力明显提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大幅降低,全体师生财产安全进一步得到保障。
二、工作机构和职责
(一)成立领导机构。该校成立“防灾减灾日”和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临小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执行县教委、镇党委、政府的各项指令,领导、指挥、部署、协调“防灾减灾日”和防汛救灾各项工作,落实宣传教育、应急预案、物资准备、隐患排查、演练开展等工作落实情况。该校决定成立“防灾减灾”和防汛救灾工作领导小组。
(二)建立完善应急救援队伍。该校成立处置突发事故应急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情报信息、抢险救援、后勤保障、事故调查、善后处理7个应急救援小组。各应急救援小组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联络协调、组织指挥本组成员按照相关应急预案和县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的要求开展工作。各应急小组要针对该校的特点,作好应对各类突发灾害的应急处置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一)指挥部:
主要职责:1、制定应急处置决策;2、调动应急队伍;3、发布和解除应急救援令;4、组织指挥应急救援行动;5、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6、总结事故应急处置经验教训;7、组织实施演练。
(二)综合协调组:
主要职责:1、传达指挥部的指令,协调各应急组的统一行动;2、及时了解掌握和报告事故救援抢险进展情况,当好指挥部参谋。
(三)情报信息组:
主要职责:及时收集掌握信息,将突发性灾害事故情况立即报告指挥部,并准确地作好记录,负责有关信息发布。
(四)抢险救援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现场受伤人员的救助,排除现场各种险情,组织抢修、控制和稳定事故现场。
(五)现场治安组:
主要职责:维护现场治安秩序,做好宣传,教育、疏导工作,控制事态发展,监控事故主要责任人及相关当事人。
(六)后勤保护组:
主要责任:负责保障救援人员的饮食安排及物资准备,做好现场救护工作。
(七)事故调查组:
主要职责:查明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情况及经济损失;认定事故性质和事故责任,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建议;提交事故调查报告,送综合协调组报县教委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指挥部。
(八)善后处理组:
主要职责:负责对受灾人员实施救助、安抚,妥善安置受灾人员,做好保险理赔工作,维护社会稳定。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综合协调组负责组织宣传教育,加大对“防灾减灾日”和防汛救灾活动的宣传力度,在人员密集场所、街道和校园内设立宣传站点,印制、发放宣传资料,采取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同时加强对师生进行地震、地质灾害的自护自救知识教育。
(二)开展隐患排查整治。该校在副校长(分管负责人)的带领下,由杨祥明、冉启富、谭瑞林、各村校负责人组成隐患排查组,全面排查D、C级危房,校内设施设备疏散通道,凡居住在D级危房的人员,必须全部迁出并落实安置点进行妥善安置。校内设施和疏散通道隐患立即整改排除。每次隐患排查的结果必须有工作人员和排查负责人签字,排查出的隐患必须如实记入隐患台帐,整改措施必须及时有效,整改效果必须明显实在,排查资料必须完善齐全,并报县教委“防灾减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学校安全监督科)”备案。
(三)抓紧做好物资准备。学校操场、体育场等地势比较宽扩的区域,以15分钟内步行到达为宜,做好生活必需品和相关物资准备工作。做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药品、器械准备,确保信息畅通。
(四)积极开展应急演练。该校由校长负总责,从2011年4月12日~2011年5月12日,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月”活动。根据工作需要,按照“全面演练,昼夜结合,突出重点”的原则,由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组织师生疏散演练、抢险救援演练、应急保障演练等。演练必须三次以上,演练时各校特别注意拥挤踩踏,严防踩踏伤亡事故发生。保证在2分钟以内,达到安全有序疏散为止。
四、有关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开展“防灾减灾日”和防汛救灾活动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该校本着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对党和人民负责的态度,将开展好此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的政治任务,由校长亲自抓,落实专门工作人员,成立工作领导小组,认真制定工作计划,全面落实具体要求,保障应急经费使用。积极开展宣传教育、隐患排查整治、抢险救援队伍组建、应急演练、物资准备等工作,绝不搞形式,走过场,敷衍塞责。对“防灾减灾日”和防汛救灾活动的开展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将责任分解落实到相关人员,确保责任到人。随时接受县应急办、县教委“防灾减灾”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该校演练和隐患排查落实情况的检查督导。
(二)加强值班,保障通讯畅通。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制度,不得对值班电话进行呼叫转移等处理,坚决避免因值守不到位贻误灾情传递和抢险救援的最佳时机。主要负责人、抢险救灾队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坚决避免因为通讯不畅出现人员无法联系、队伍无法集结、物资无法调出等情况的发生。要认真做好信息的上传下达,加强演练隐患排查整改相关收集,及时向教委“防灾减灾”办公室(学校安全监督科)报送信息。
主题活动
2009年
2009年5月12日是中国首个“防灾减灾日”。国家减灾委对组织开展首个国家“防灾减灾日”进行了研究,对各地、各部门开展“防灾减灾日”活动提出了要求,主要围绕以下四个方面开展。
1.是开展中小学防灾减灾专题活动。宣传周期间,全国中小学普遍开展一次防灾减灾专题活动。通过组织防灾减灾演练、主题班会、板报宣传、观看防灾减灾影视作品等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宣传主题活动,提高学生防灾减灾素养。
2.开展各类防灾减灾教育活动。针对本地本部门主要灾害风险,立足群众广泛参与,有针对性地向广大干部和群众介绍灾害基本知识、防灾减灾基本常识和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技能。
3.开展形式多样的防灾减灾演练。针对公共安全、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卫生防疫、自救互救、转移安置等内容,针对特定人群,因地制宜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各类防灾减灾演练。针对消防安全、生产安全、医疗救护等内容,开展有针对性的技能培训和技能练兵活动。
4.开展“防灾减灾日”集中宣传活动。宣传周期间,各类媒体集中开展各类防灾减灾宣传活动。通过开设专栏、专题,播出有关专题和影视节目,报道各地活动开展情况、防灾减灾措施经验以及取得的成绩,宣传防灾减灾政策法规,营造防灾减灾舆论氛围。
2010年
2010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二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灾从社区做起”。
2011年
2011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三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防灾减灾从我做起”。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紧紧围绕“防灾减灾日”主题开展工作
二、组织倡导公众开展“四个一”活动
三、大力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
四、扎实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五、积极组织群众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2012年
2012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四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弘扬防灾减灾文化,提高防灾减灾意识”。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的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文化宣传活动
二、大力推进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普及工作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
四、广泛开展防灾减灾演练活动
五、扎实推进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2013年
2013年5月12日5月12日是我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5月6日至12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防灾减灾科普宣传活动
二、认真做好防灾减灾基本技能普及工作
三、深入开展灾害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活动
四、积极开展防灾减灾应急演练活动
2014年
2014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六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城镇化与减灾”,5月10日至16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城镇化与减灾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二、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
三、加强灾害风险评估,深入推进隐患排查治理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组织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2015年
2015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七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5月11日至17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科学减灾 依法应对”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二、不断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三、深入推进灾害风险隐患排查,加大集中整治力度
四、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2016年
2016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八个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5月9日至15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减少灾害风险 建设安全城市”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二、丰富宣传教育内容,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三、强化风险评估,扎实推进灾害隐患排查和集中整治
四、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演练
2017年
2017年5月12日是我国第九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减轻社区灾害风险,提升基层减灾能力”,5月8日至14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深入开展防灾减灾活动
二、创新宣传教育形式,大力普及防灾减灾知识和技能
三、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扎实推进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四、及时完善应急预案,积极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
2018年
2018年5月12日是我国第十个全国防灾减灾日,主题是“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5月7日至13日为防灾减灾宣传周。为做好今年全国防灾减灾日各项工作,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突出“行动起来,减轻身边的灾害风险”主题,扎实开展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活动
二、强化灾害风险防范,有效推进灾害隐患排查治理
三、修订完善应急预案,扎实开展防灾减灾救灾演练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
各地行动
2017年7月31日,黑龙江省正式印发《黑龙江省综合防灾减灾规划(2016-2020年)》,规划提出,完成齐齐哈尔、牡丹江、佳木斯等3个省级救灾物资储备分库建设,创建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工建设“三江连通”骨干工程,建成黑龙江、松花江、嫩江“三江治理”工程,尼尔基引嫩扩建骨干一期工程等工程,到2020年力争基本完成城镇集中连片棚户区改造,完成60万户农村泥草(危)房改造。
-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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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黑龙江省出台综合防灾减灾五年规划 创建200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人民网 .人民网[引用日期]
- 2. 国家减灾委通知要求做好2010年防灾减灾日工作-中国政府网 .中国政府网[引用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