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虚村记

( 贾平凹早年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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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虚村记》是著名作家贾平凹早年的作品。描写的是陕西西安北郊未央区的一个自然村落,村子本名方新村。贾平凹租住了其中的两间土屋,外间做饭、里间住人,是他们一家人当时的“家”。
作品名称:
静虚村记
创作年代:
1982年
作 者:
贾平凹
描 写:
陕西西安

目录

原文

静虚村记
作者:贾平凹
如今,找热闹的地方容易,寻清静的地方难;找繁华的地方容易,寻拙朴的地方难,尤其在大城市的附近,就更其为难的了。
前年初,租赁了农家民房借以栖身。
村子南九里是城北门楼,西五里是火车西站,东七里是火车东站,北去二十里地,又是一片工厂,素称城外之郭。奇怪台风中心反倒平静一样,现代建筑之间,偏就空出这块乡里农舍来。常有友人来家吃茶,一来就要住下,一住下就要发一通讨论,或者说这里是一首古老的民歌,或者说这里是一口出了鲜水的枯井,或者说这里是一件出土的文物,如宋代的青瓷,质朴,浑拙,典雅。
村子并不大,屋舍仄仄斜斜,也不规矩,像一个公园,又比公园来得自然,只是没花,被高高低低绿树、庄稼包围。在城里,高楼大厦看得多了,也便腻了,陡然到了这里,便活泼泼地觉得新鲜。先是那树,差不多没了独立形象,枝叶交错,像一层浓重的绿云,被无数的树桩撑着。走近去,绿里才见村子,又尽被一道土墙围了,土有立身,并不苫瓦,却完好无缺,生了一层厚厚的绿苔,像是庄稼人剃头以后新生的青发。
拢共两条巷道, 其实连在一起,是个“U”形。屋舍相对,门对着门,窗对着窗;一家鸡叫,家家鸡都叫,单声儿持续半个时辰;巷头家养一条狗,巷尾家养一条狗,贼便不能进来。几乎都是茅屋,并不是人家寒酸,茅屋是他们的讲究:冬天暖,夏天凉,又不怕被地震震了去。从东往西,从西往东,茅屋撑得最高的,人字形搭得最起的,要算是我的家了。
村人十分厚诚,几乎近于傻味,过路行人,问起事来,有问必答,比比划划了一通,还要领到村口指点一番。接人待客,吃饭总要吃得剩下,喝酒总要喝得昏醉,才觉得惬意。衣着朴素,都是农民打扮,眉眼却极清楚。当然改变了吃浆水酸菜,顿顿油锅煎炒,但没有坐在桌前用餐的习惯,一律集在巷中,就地而蹲。端了碗出来,却蹲不下,站着吃的,只有我一家,其实也只有我一人。
我家里不栽花,村里也很少有花。曾经栽过多次,总是枯死,或是萎琐。一老汉笑着说:村里女儿们多啊,瞧你也带来两个!这话说得有理。是花嫉妒她们的颜色,还是她们羞得它们无容?但女儿们果然多,个个有桃花水色。巷道里,总见她们三五成群,一溜儿排开,横着往前走,一句什么没盐没醋的话,也会惹得她们笑上半天。我家来后,又都到我家来,这个帮妻剪个窗花,那个为小女染染指甲。什么花都不长,偏偏就长这种染指甲的花。
啥树都有,最多的,要数槐树。从巷东到巷西,三搂粗的十七棵,盆口粗的家家都有,皮已发皱,有的如绳索匝缠,有的如渠沟排列,有的扭了几扭,根却委屈得隆出地面。槐花开放,一片嫩白,家家都做槐花蒸饭。没有一棵树是属于我家的,但我要吃槐花,可以到每一棵树上去采。虽然不敢说我的槐树上有三个喜鹊窠、四个喜鹊窠,但我的茅屋梁上燕子窝却出奇地有了三个。春天一暖和燕子就来,初冬逼近才去,从不撒下粪来,也不见在屋里落一根羽毛,从此倒少了蚊子。
最妙的是巷中一眼井,水是甜的,生喝比熟喝味长。水抽上来,聚成一个池,一抖一抖地,随巷流向村外,凉气就沁了全村。村人最爱干净,见天有人洗衣。巷道的上空,即茅屋顶与顶间,拉起一道一道铁丝,挂满了花衣彩布。最艳的,最小的,要数我家:艳者是妻子衣,小者是女儿裙。吃水也是在那井里的,须天天去担。但宁可天天去担这水,不愿去拧那自来水。吃了半年,妻子小女头发愈是发黑,肤色愈是白皙,我也自觉心脾清爽,看书作文有了精神、灵性了。
当年眼羡城里楼房,如今想来,大可不必了。那么高的楼,人住进去,如鸟悬案,上不着天,下不踏地,可怜怜掬得一抔黄土,插几株花草,自以为风光宜人了。殊不知农夫有农夫得天独厚之处。我不是农夫,却也有一庭土院,闲时开垦耕耘,种些白菜青葱。菜收获了,鲜者自吃,败者喂鸡,鸡有来杭、花豹、翻毛、疙瘩,每日里收蛋三个五个。夜里看书,常常有蝴蝶从窗缝钻入,大如小女手掌,五彩斑斓。一家人喜爱不已,又都不愿伤生,捉出去放了。那蛐蛐就在台阶之下,彻夜鸣叫,脚一跺,噤声了,隔一会儿,声又起。心想若是有个儿子,儿子玩蛐蛐就不用跑蛐蛐市掏高价购买了。
门前的那棵槐树,唯独向横里发展,树冠半圆,如裁剪过一般。整日看不见鸟飞,却鸟鸣声不绝,尤其黎明,犹如仙乐,从天上飘了下来似的。槐下有横躺竖蹲的十几个碌碡,早年碾场用的,如今有了脱粒机,便集在这里,让人骑了,坐了。每天这里人群不散,谈北京城里的政策,也谈家里婆娘的针线,谈笑风生,乐而忘归。直到夜里十二点,家家喊人回去。回去者,扳倒头便睡的,是村人,回来捻灯正坐,记下一段文字的,是我呢。
来求我的人越来越多了,先是代写书信,我知道了每一家的状况,鸡多鸭少,连老小的小名也都清楚。后来,更多的是携儿来拜老师,一到高考前夕,人来得最多,提了点心,拿了水酒。我收了学生,退了礼品,孩子多起来,就组成一个组,在院子里辅导作文。村人见得喜欢,越发器重起我。每次辅导,门外必有家长坐听,若有孩子不安生了,进来张口就骂,举手便打。果然两年之间,村里就考中了大学生五名,中专生十名。
天旱了,村人焦虑,我也焦虑,抬头看一朵黑云飘来了,又飘去了,就咒天骂地一通,什么粗话野话也骂了出来。下雨了,村人在雨地里跑,我也在雨地跑,疯了一般,有两次滑倒在地,磕掉了一颗门牙。收了庄稼,满巷竖了玉米架,柴火更是塞满了过道,我骑车回来,常是扭转不及,车子跌倒在柴堆里,吓一大跳,却并不疼。最香的是鲜玉米棒子,煮能吃,烤能吃,剥下颗粒熬稀饭,粒粒如栗,其汤有油汁。在城里只道粗粮难吃,但鲜玉米面做成的漏鱼儿,搅团儿,却入味开胃,再吃不厌。
小女来时刚会翻身,如今行走如飞,咿哑学语,行动可爱,成了村人一大玩物,常在人掌上旋转,吃过百家饭菜。妻也最好人缘,一应大小应酬,人人称赞,以至村里红白喜事,必邀她去,成了人面前走动的人物。而我,是世上最呆的人,喜欢静静地坐着,静静地思想,静静地作文。村人知我脾性,有了新鲜事,跑来对我叙说,说毕了,就退出让我写,写出了,嚷着要我念。我念得忘我,村人听得忘归;看着村人忘归,我一时忘乎所以,邀听者到月下树影,盘脚而坐,取清茶淡酒,饮而醉之。一醉半天不醒,村人已沉睡入梦,风止月瞑,露珠闪闪,一片蛐蛐鸣叫。
我称我们村是静虚村。
鸡年八月,我在此村为此村记下此文,复写两份,一份加进我正在修订的村史
前边,作为序,一份则附在我的文集之后,却算是跋了。
1982年
(选自《抱散集》,作家出版社1994年9月第2版)
静虚村记静虚村记

赏析

虚静涵养 心境服人
——谈贾平凹散文《静虚村记》的艺术魅力
《静虚村记》是著名作家贾平凹早年的作品。描写的是陕西西安北郊未央区的一个自然村落,村子本名方新村。贾平凹租住了其中的两间土屋,外间做饭、里间住人,是他们一家人当时的“家”。
贾平凹是1980年7月搬进来居住的,1982年2月搬走,前后总共在方新村居住了一年半时间。方新村居住的大部分都是农民,间杂有寄居的职工家属和外地来攀亲附友做工谋生的。[1]
贾平凹将方新村改名为静虚村,是有他的理由的。“静虚”不是消极遁世,而是追求一种思想艺术境界更高层次的成熟。老子说:“致虚极,守静笃,万物并作,吾以观其复。”《荀子·解蔽》篇说:“心何以知?曰虚一而静。”“不以所已藏害将所受,谓之虚。”“不以梦剧乱智,谓之静。”老子和荀子所讲的虚静,是告诉人们要虚怀若谷,广采博纳,要对世界上的事物有个全方位的把握。这用来指导艺术创作,就是要创作者不追逐潮流,不赶风头,而要有自己的艺术前进步伐。《文心雕龙·神思》里讲:“陶钧文思,贵在虚静,疏沦五脏,澡雪精神。”也旨在告诉人们能把生活修养成艺术。贾平凹认为作到神行于虚,才能不滞于物;心静才能站得高看得清,胸有全概,犹如站在太空看地球。[2]于是面对都市的繁杂,贾平凹更渴望回归到一种虚静当中去。在文章的开头,贾平凹把这种渴望交代的一清二楚,“如今,找热闹的地方容易,寻清净的地方难,找繁华的地方容易,寻拙朴的地方难,尤其在大城市的附近,就更其为难的了。”[3]一开始,就掺杂进一种哲学的味道在里面,使得文字不再是简单的文字,而是一种寄托。这是这篇散文的艺术魅力之一。
接下来,贾平凹就开始转移到交代静虚村的事件上来。交代完毕之后,他又重新强调了内心的渴望,这时候,他是借用友人之口来的。此时,他的观点已经杂糅进了自己对静虚村的感情色彩来,夸这个村子是一首古老的民歌,是一口出了鲜水的枯井,是一件出土文物,如宋代的青瓷,质朴,浑拙,典雅。紧跟着的就是贾平凹对整个村子的白描,从村子的规模、事物、巷道形状、屋舍布局以及村民的生活习俗,他用他特有的句式和词语,完成对静虚村的介绍。介绍完村民之后,很自然地过渡到与自己相关的事物来。他是这样写的,“端了碗出来,却不蹲下,站着吃的,只有我一家,其实也只有我一人。”“我家里不栽花,村里也很少有花。”浑然天成的过渡,让贾平凹轻松地述说之后,就又轻松地过渡回去,让读者在文章中感受到作者自己的存在和呼吸。介绍完花后,就开始写树。总归有点最绝妙的,于是贾平凹开始写巷中的井。在这一切都写完后,他又着墨于静虚村的生活,首先是写自己,再是写自己与村中人的交往。文章的层次分明,起承转合以及脉络之间的起伏呼应都臻于完美。合理的文章布局和起伏呼应,是能很好地集中读者的阅读兴趣的。读者在其中能很清楚地看到轻重,看到层次。美学家朱光潜说:“轻重犹如图画的阴阳光影,一则可以避免单调,起抑扬顿挫之致;二则轻重相行,重者愈显得重,可以产生较强烈的效果。”[4]层次分明,轻重得当,这是这篇散文的又一艺术魅力。
在《静虚村记》这篇文章里,有一个最突出的闪光点就是心境的平和。这里所讲的心境平和是撇开静虚之后的平和。不是简单的哲学理论,而是潜移默化到了作者的自身心灵和日常行为当中的平和。在吃井水时,他说那水“吃了半年,妻子小女头发愈是发黑,肤色愈是白皙,我也自觉心脾清爽,看书作文有了精神、灵性了。”[5]这是一种主观上的豁达和乐观。种了菜,新鲜的就自己吃掉,逊色些的就喂鸡。这又是一种顺应自然的生活方式,来得亲切自然,毫无矫揉造作之态。台阶下的蛐蛐声,在贾平凹看来不是聒噪,反而是一种说不尽的乐趣。“那蛐蛐就在台阶之下,彻夜鸣叫,脚一跺,噤声了,隔一会,声又起。心想若是有个儿子,儿子玩蛐蛐就不用跑蛐蛐市场掏高价购买了。”[6]贾平凹把原本应该觉得厌烦的蛐蛐声转换成一种诗意的描写,真实再现出一种场景的现场感来,在平和之中,又平添几分文学味。
在村里人谈天说地完毕之后,贾平凹一个人回家捻灯正坐,在黑夜下,记录下一段文字。一个小小的细节,暴露出作者的勤奋来,更向读者展示了贾平凹能耐得住寂寞。台湾作家余光中说过这样一段话:“不耐寂寞,就不能成作家。”有资料显示,贾平凹在静虚村的日子里,佳作迭出短篇集《早晨的歌》、短篇小说《山镇夜店》、短篇小说《清官》以及散文《月迹》先后获省级以及省级以上大奖。1984年,贾平凹就被评为专业作家。
在静虚村,贾平凹的创作也开始了一个飞跃,从最初的闪烁着童稚的光亮的文风向思索的目光转变。视野开始扩大,开始看到了生活的光明面,人生的欢乐、美和爱。有了成年人般的复杂与沉思。
谈到一篇文章,就不能不谈到一篇文章的语言。贾平凹的散文语言是他特有的,这篇写于早期的散文秉承了“明月”的清新。贾平凹的语言并不象学者文化散文作家那样做更多的理性分析后的总结呈辞,而是凭着机敏、灵透、细微的艺术感觉,把自己所独有的生活感受、艺术感悟表达出来。他对语言的选择,达到了一种近乎风俗画般的美感效果。大量短句的运用,再以长短句巧妙的搭配,避免了节奏上的呆板单调。既在散文的声韵上有诗词般的节奏,又在一定程度上达到了文章的和谐美。
贾平凹细细咀嚼静虚村中的韵味,他也进一步从中升腾起来,进入空灵澄美的境界。通过其中作者意蕴的具象表达,达到了对世间万有的生命活力的歌颂的效果。村舍、巷道、村民、槐树、井水、劳动成为他的主要表现对象,个人的情绪和心理在贾平凹的审美里带有无尽的美感,给他的生命探寻提供了无边的领地,所有的事物在作者笔下,也个个带上了强烈的主观色彩,它们都与人的世界交织,成为有灵性、有诗意的生命,他从中获得的仍旧是生命感悟,是无所阈限的天地,是一种生命情怀的对象化,作者的才智在这里得到了更充分的展示。
贾平凹努力抓往中国古典艺术本质的意,即意念、意境、意蕴,或心为形所附,形为心所依等主观性特征,及西方现代主义的强调心灵表现、探寻人的潜在精神世界的趋向,形成自己独特的艺术着眼点。在贾平凹散文中,主体意识得以伸张。他散文的原点,往往交织着生命的不可知论,自觉追求一种“悟”、“虚”、“静”的境界。
从《静虚村记》这篇散文出发。我们也不难看到贾平凹散文创作最重要的意义还在于他锐意突破固有模式,试图创新的自觉追求。他的创意并非仅仅在某一具体的手法和技巧上,而是在大文化背景上,自觉发现中国古典艺术和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之间的相通相似之处,并努力实现中国古典艺术与西方现代主义文学之间的横向媾合。他说,“花力气去在中国古典艺术中找到那些与西方现代派文学相通相似的方法吧。艺术是世界相通的,存异的只是民族气质决定下不同表现罢了。从它们相通相似的地方比较,探索进去,这或许是一条最能表现当今中国人生活和情绪的出路呢。”
在这篇文章里,我们感受到作者传达的情绪。这就是通常所说的“文以载道”。 作家通过辞来传情,但作者对于自己要表现的情感,无论是自己的或是旁人的,都必须能“入乎其内,出乎其外”,体验过也关照过;热烈地尝过滋味,也沉静地回味过,在沉静中经过回味,情感便受思想熔铸,由此附丽到具体的意象,也由此产生传达的语言,艺术作用就全在这过程上面。[7]贾平凹在其中不动声色地传达了自己的思想,那就是对生活的热爱和歌颂,对自己对世界哲学的表达。却又不摆架子,不用学术言语,让人在娓娓道来的文字中感悟,也在感悟中生出拜服之心。
注释:
[1]孙见喜《贾平凹前传》,花城出版社2001年,第149页。
[2]孙见喜《贾平凹前传》,花城出版社2001年,第150页。
[3][5][6]《世界华文散文精品·贾平凹卷》,广州出版社1996年,见《静虚村记》。
[4]朱光潜《论文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见《选择与安排》。
[7]朱光潜《论文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年,见《情与辞》。
其他参考资料:
[1]《人民文学》1999年7月号。
[2]《名作欣赏》2003年9月,朱志刚文——《节奏与语词的选择》。
[3]余光中《左手的掌纹》,江西文艺出版社2003年。

作者介绍

贾平凹,原名贾平娃,陕西丹凤人,1952年2月21日出生。於西北大学中文系毕业,曾从事过几年文学编辑工作,包括陕西人民出版社编辑。现为西安市文联专职作家。贾平凹与他妻子韩俊芳同是丹凤县棣花镇人,两人婚姻之美满在贾平凹的文中表露无遗,女儿倩情亦是贾平凹之深爱。贾平凹喜吃杂粮野菜,不动膏粱腥荤。平生无什么特别嗜好,唯独喜爱每日转动笔杆子,硬使当今文坛浪飞潮涌,无日安宁始心足。国外人士均誉他为中国大陆文坛的"独行侠"。

贾平凹的散文内容浩瀚,五彩缤纷,从抒写的内容和笔调去看,可以归成五类:第一类是情绪小品,以抒写某种特定的情绪为主,如《大洼地一夜》就是代表;第二类是场景小品,以写各类场景为主,如《静虚村记》、《黄土高原》等;第三类是人物小品,粗线条勾画人物为主,如《摸鱼捉鳖的人》、《在米脂》等;第四类是随笔,综论人生,针砭世情,如《人病》、《牌玩》等;最后一类是风物小品,描摹风俗,记述玩物,如《陕西小吃小识录》、《玩物铭》等。

贾平凹于传统的散文写作中,取了个大突破-凡对社会、人生的独特体察、个人内心情绪(爱与恨),或偶尔感悟到的某些哲理等,都呈现文中。那份坦诚、不摆架子、不高调等性格,亦是他赢得读者的方法之一。在他文中,不难发现贾平凹的赤子之心,于现今复杂的社会里的确难寻。而且,贾平凹对美感的追求,于字里行间清晰易见。他不单只在乎自我领略,亦愿把这审美路径向读者介绍及实践。

贾平凹在他最新的长篇小说《高老庄》后记里,夫子自道地说:我是失却了一部分我最初的读者,他们的离去令我难过而又高兴。"这是实话,也是明摆着的事实;老贾又说,"我得改造我的读者,征服他们而吸引他们。"这也许仍将是事实,然对于我而言,我却更愿相信:强弩之末的贾平凹已无法通过征服来吸引我了,虽然我仍将是他的读者。但这在某种程度上其实是在看一位曾被认为是最具有天赋、最有特色的大作家如何一步步地走火入魔--这也许是一桩如同英雄末路、美人迟暮般的残忍快事。

"子路决定了回高老庄,高老庄北五里的稷甲岭发生了崖崩"。将一个人的主观意识和一次自然界的突变整合到一起,这便是《高老庄》开篇第一句,读起来还真有点横空出世的感觉,很容易让人想起马尔克斯和博尔赫斯什么的。高老庄这个古怪的村庄是省城大学教授高子路的故乡,他此次携再婚之妻西夏回故乡的目的是为父亲做三周年的祭奠。在高老庄,他们将与子路那个离婚未离家的前妻菊娃、地板厂厂长王文龙、残疾却有异赋的儿子石头,以及子路小时的同学蔡老黑、苏红和无数令西夏遐想的碑文相遇。生老病死,吃喝拉撒、神神鬼鬼、饮食男女,最后归结为一场变迁时代里的乡村混战。看上去倒也煞是热闹,但前松后紧的结构,游离不明的暗示与隐喻,人物性格上的矫揉造作,过份纠缠于一些下作举动的津津乐道,都使得这些热闹在很大程度上只让人感到了沉闷和压抑。

作为象征意义上的高老庄,是子路生长于斯的故乡,那里的人据说都是最纯正的汉人,却长得十分矮小粗鄙,一代不如一代。因而子路为了"更换人种",为了一种迥然的生活,早年有幸离开了高老庄,并成为堂堂大学教授;但当他多年后再次回到这一偏远的小镇时,旧的文化、旧的环境和旧的人群却使他一下子又倒退到了从前,恢复了种种毛病,如保守、自私、下作、窝里斗、虚伪等等。从这一层面上讲,老高庄就像一面镜子,照出了"旧的文化的衰败的人种和退化"(贾平凹语)。这样的立意自然有着与作者水平相当的深刻反思意识。然而反映到小说的具体撰写中,我们却更多地看到了混沌、絮乱、矫情和牵强附会。比如小说中曾多次出现的飞碟、神秘的白云湫、未卜先知的残疾儿石头、一块据说是死者馈赠的发卡,作者显然想赋予他们和它们某种象征和寓言,但缠七杂八的琐事描述和牵强的象征本身都是如此力不从心,犹如一个竭力想加快速度却不慎走火入魔的练功者,他的胡言乱语不但让我们领悟不到真正的练功心法,反而会导致我们和他一起走火入魔。(同时,这些魔幻主义色彩的物什,很容易让我们想起了《废都》中那头哲学家般的画蛇添足的牛--败笔是也!) 而小说结尾处,当城里人西夏毅然要留在高老庄,而乡下人子路只得独自回城时,我只读出了两个苍蝇般的文字:矫情!?

无可否认,贾平凹一直是当代中国文学的一个异数。《高老庄》的语言依然让人读起来有行云流水之势,保持了他惯有风格。但令人伤怀者仍是平凹在《后记》和他与孙见喜的谈话中多次表示,"我的努力是要走出这人工的编排,即使是聪明绝顶的作家,他笔下的故事无论多么美妙,也不及上天安排的真实人间那么大和谐大有序,这是历史的大壮大美。我总想偷偷接近这个境界。"追求自然是对的,可就《高老庄》来看,贾平凹依然徘徊于《废都》、《白夜》和《土门》等作品的阴影中,他还远没有跳出走火入魔的太虚幻境,用孙见喜和他开玩笑的一句陕西话来说,那是"前头死顽缠,后边鬼吹火。"